木制品出口将遇新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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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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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国检局消息,欧盟通过一项指令,对将砒霜用于木材及木制品的防腐处理作出严格的限制.欧盟这一指令内容包括:用含用铜、铬和砒霜的溶液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在防腐液未完全挥发前不应投放市场。所有经过砒霜处理的木材投入市场时应标注:“仅限于专业和工业用,含有砒霜”。此外,所有在市场上的木材包装也要标注:“当对这些木材进行处理时,带上手套;锯或雕刻这些木材时,带上口罩和眼罩;这些木材的废料应该作为危险品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据悉,该项指令自2004年6月30日起将在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强制实施。福建国检局的有关官员介绍说,随着这一指令的实施,同时也可能会引起其他国家或地区对这部分进口产品的关注,还可能影响到木、竹、草制品等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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