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对进境木质包装采用新的检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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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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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韩国将执行第15号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ISPM15),即《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规定》。该标准规定,进境的木质包装必须在出口国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在熏蒸或热处理过的木质包装上必须使用国际统一标记。
据透露,最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对来自日本、中国、中国台湾、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葡萄牙的针叶木质包装,只认可热处理方式(要求木材中心温度至少56℃持续30分钟)。如果进境的木质包装不符合这一新的检疫要求,将做拒绝入境、退运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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