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美国反倾销,胜算空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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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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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已成为我省经济领域中的一个高频词。去年全省发生反倾销案件16起,今年上半年又出现7起,而美国则是对我省进行反倾销的主要国家。在这种合法贸易壁垒面前,因应诉不力而被迫退出市场的案例已不鲜见。12月11日—12日,省律师协会、省进出口商会等专门请来美国、加拿大等专业律师,为我省企业和律师应诉国外反倾销壮胆支招。
了解美国裁定方式,聘请一位好律师应诉美国反倾销,了解裁决方式是基础。美国Wilmer Cutler Plckering律师事务所律师Lynn M. Discher Fox说,不要认为美国商务部掌管调查和认定企业是否倾销的生杀大权。美国的反倾销专门机构有两个,商务部负责调查被起诉企业是否有倾销行为,国际贸易委员会则调查是否对行业造成侵害。
两个机构分开调查,各司其职
其实,引发反倾销的原因很复杂,有时并不在产品本身,而是其产业属于夕阳产业,还有因美国国际贸易政策改变而产生。反倾销在美国只是一个商业用词,虽然美国法律对反倾销申请人有利,商务部的裁定也常常偏向申请人,但不要认为是政治问题,反倾销只是一种贸易策略和工具。因此,一旦案子启动,被申请企业应尊重美国商务部的意愿,这样就可能获得有利的裁定。
裁定一家企业有倾销行为而征收反倾销税,通常要符合三项基本条件:倾销成立、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即使美国商务部认定是倾销,但对行业及产业并不造成损害,那么应认定是企业合理的营销策略。因此,这对律师来说,有很大空间,可以对每个方面提出质疑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因此应诉美国的反倾销一定要找到好的美国律师。
反倾销有“传染性”,躲避只能为倾销买单
遭遇反倾销官司,处理的办法无非是两种:应诉和不应诉。我省不少出口企业心存侥幸,采取转移阵地的方式:美国起诉就移师欧盟,欧盟再起诉就转战中东……殊不知,反倾销具有“传染性”,容易扩散。自行车反倾销案,就是先由欧盟在1991年开始调查,接着1995年美国又着手调查。企业一旦进入国际市场的链条,就搭乘了同一规则的列车,躲避反倾销官司,结果只能丢失越来越多的市场,最终为倾销“买单”。
应对国外反倾销,操作上也有一些技巧。比如可以通过为自己所在行业争取市场经济地位而避免戴上倾销的帽子。专家介绍,根据美国规定,不同产品的关键部件如果从市场经济国家进口达一定比例,就可以享受市场经济待遇。以家具为例,如果其中的木头、油漆等关键材料分别有10%%来自英国、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即使其余90%%全国产化,也可以不受反倾销之累。
专家特别指出,企业一旦被列入调查对象,就一定要应诉,否则将承担最高的惩罚性关税。另外,即使不被指定为调查对象,但属于被起诉行业,企业也应主动应诉。在不久前美国裁定的我国木制家具倾销案中,连云港一家家具厂主动填写了一份调查表,结果承担的税率是8.64%%,比初裁低了三四个百分点。如果抱团选择印尼,就会改写家具倾销结果。
在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家具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裁定对大部分中国家具出口商要征收8.64%%惩罚性关税,部分企业最高达198%%。LynnM.DischerFox就是这起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她说,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和初裁比,反倾销税率降低了,但对中国企业而言仍然存在教训,最重要的一点是相关方面没有做到同心协力、抱团应对。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而在确定是否构成倾销时,常常通过第三国来比照,这次选择的是印度。而印度家具制造厂很少,采用的油漆是船舶或汽车用漆,成本很高,因而家具售价也必然水涨船高,这样就放大了中国家具的倾销幅度。其实如果选择另外一个第三国,这个结果就会改变。Wilmer Cutler Plckering律师事务所一直主张选择印尼,因为印尼的家具产业和中国更加接近。如果选择了印尼,中国家具对美国倾销就可能不成立。但中国家具厂意见不一,其代理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对选择印度提出相同质疑,最终没能改变美国商务部决定。
“反倾销应诉,整个行业就像乘坐同一条船”,LynnM.DischerFox指出,要看到行业利益比任何一家企业更加重要。如果行业团结了,就有可能打赢反倾销大战,取得较为理想的替代国价格。另外,如果企业在填写应诉表前达成一致,回答问题有统一口径,就会直接影响美国的调查结论。否则,美国商务部在林林总总的表格中,会选择一份对中国企业最不利的表格作为裁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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