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轧镍出口退税取消 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13%
0收藏0评论
2005-07-11 06:00:00
阅读量:2177分享量:0
广州市国税局发出通知,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精神,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未锻轧镍等商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据介绍,这次被通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包括:未锻轧镍、未锻轧非合金铝、未锻轧铝合金、锰铁、硅铁、硅锰铁、铬铁、硅铬铁、镍铁、钼铁、钨铁、硅钨铁、钛铁及硅钛铁、钒铁、铌铁、其它铁合金、磷、碳化钙。
另外,桐木板材自2004年6月1日起恢复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为13%。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上述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绿家居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绿家居官方微信(greeninhome)
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