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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核准哈电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晟宇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中奥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4家出口企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21家出口企业获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资格。
据介绍,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企业给予的一项优惠制度。凡是具有良好信誉,诚信度高,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已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出口货物质量长期稳定,两年内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两年内未受过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的企业均可申请。
获得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诚信经营、质量稳定企业,其出口货物可通过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快口岸通关速度,促进企业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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