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通知
0收藏0评论
2005-01-20 07:00:00
阅读量:2024分享量:0
国家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桐木板材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号为44079920的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为13%。
二、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绿家居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绿家居官方微信(greeninhome)
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