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统计公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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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5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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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两个五年规划交替的重要一年,各级林业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规划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稳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10.91万公顷,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37.57万公顷。完成投资361.63亿元,其中国债资金68.8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52.40亿元,两项合计占全年完成投资总量的88.83%,比2004年提高3.85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2611.23万公顷,占同期全国造林总面积的84.02%,完成新封山(沙)育林面积927.34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1481.95亿元,其中完成国家投资1278.01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86.24%。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免除了731户木材采伐企业的金融机构债务88.11亿元,天保工程区木材采伐企业因木材禁伐或限伐造成无力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2.48万公顷,其中防护林比重达到95.53%。在造林面积中,人工造林11.84万公顷,飞播造林30.64万公顷。全年完成新封山育林面积74.1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达到9678.97万公顷,比2004年增长10.20%,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8.92%。2005年工程区木材产量(含人工林采伐试点)完成1248.57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2.45%,比工程基期年份1997年的3205.40万立方米减少了1956.83万立方米,下降61.05%。
2005年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各类资金(包括公益林建设、政社性支出和养老保险等方面)完成62.01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0.4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04亿元,中央资金占全部资金的94.31%。
“十五”期间,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355.8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面积406.54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每年保持在9000万公顷以上。共安置和分流企业富余职工66.5万人。“十五”期末,工程区已有112.48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已按国务院批准的方案,由1997年的1824.10万立方米调减到2005年的1122.60万立方米。工程区天然林等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营格局和经济结构得到有效调整。
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工程区森林面积净增815.7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4.6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增长量的43%以上,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同步增长。工程区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一些地方过去干涸的水源和泉眼开始出现水流,一些几乎灭绝的物种得到了恢复,如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加,主要栖息地生存环境大大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涉及面最广、任务最重、投入最多、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工程。200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和后续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
全年完成建设任务335.31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工程中39.8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6.12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33.1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16.02万公顷。退耕地造林面积中,营造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3.64%,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35.11%。全年完成种草面积4.76万公顷。西部12个省区(含新疆兵团)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88.69万公顷,占工程完成总任务的56.27%。
2005年粮食兑现284.18万吨,生活费兑现25.33亿元。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268.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3.57亿元,占75.93%。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粮食折资202.80亿元、种苗费26.80亿元。
“十五”期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面积)1976.9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798.5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41.75万公顷,封山育林136.66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882.9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811.0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的91.85%。工程营造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0%以上。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快了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治理的步伐。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2个多百分点,通过对大量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耕还林,使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逐渐减轻。四川省水文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与1998年相比,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嘉陵江、涪江的年输沙量均有大幅度下降,其中夹江站减少38.6%,亭子口站减少94%,射洪站减少95.6%。二是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使3200万农户、1.23亿农民直接受益,人均获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700多元。特别是,退耕还林后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稳定提供粮食和生活费补助,使贫困退耕农户一方面解决了温饱问题,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因灾返贫的问题。三是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退耕还林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较长的过渡期和良好的发展机遇,工程区注重发展生态经济型后续产业,一些地方走上了“粮下川、林(草)上山、羊进圈”的良性发展道路,并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5年,在继续加强工程建设的同时,国家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对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巩固了工程的建设成果。
2005年工程区75个县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40.8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3.39万公顷,飞播造林7.43万公顷。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19.38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达到136.95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33.39万公顷,在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占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的91.14%;草地治理面积28.18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14.50万公顷;完成水利配套设施建设1.76万处。治理总面积达到116.89万公顷。为解决工程区内生态退化和农牧民生活困难等问题,2005年5省(市)生态移民达到3.21万人、7972户。2005年完成林业总投资33.2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2.54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97.83%。
“十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59.96万公顷,累计完成林业投资116.5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00.61亿元,国家投资占林业总投资的86.32%。
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表明,工程区在近5年间,流动沙地减少3.9万公顷,半固定沙地减少11.6万公顷,固定沙地增加79.3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增加46.8万公顷,草地面积增加32.5万公顷,沙化耕地减少53.4万公顷。集中连片的林草植被发挥了明显的防护功能,地表起沙得到有效遏制。与工程启动的2000年相比,工程区空气含沙量平均减少15.8%。
工程区农民收入增幅显著,与2000年相比,2005年工程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达50%,137万人实现脱贫。同时,工程区建设保护了基本农田和草牧场免受风沙危害,促进了粮食增产。与2000年相比,2005年工程区粮食平均单产由127.5公斤/亩增加到191.5公斤/亩,提高了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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