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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准入制;未经注册登记企业取消出口资格。最近,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发布两项关于竹木草制品出口的新政策,这将对我市近100家相关企业构成较大影响。
根据《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产品,除实施检疫监管外,还同时实施检验监管。该文件要求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出口产品必须符合输入国(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油漆、胶黏剂、人造板材、布料、皮革等原辅料开展重金属、甲醛、阻燃性等相关项目的检测。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出口竹木草制品应来自注册登记企业,对部分出口企业数量较大的地区,如在4月1日之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确有困难的,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过去有出口业务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允许继续出口,但7月1日以后所有出境竹木草制品必须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目前,温州地区有近100家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主要集中在龙湾、瓯海、乐清、平阳、苍南等地,规模出口的企业约占一半。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检处处长周国芳表示,我市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分布较为零散,规模普遍偏小,管理相对落后,部分企业跟注册登记的实施要求差距甚远。新政策、新规定的实施,出口准入门槛的提高,加上注册登记考核时间紧迫、企业数量众多,这势必会对温州出口竹木草制品造成较大影响。而且该产品直接关系到我市传统民族工艺的发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乐清的黄杨木雕制品,已经成为我市出口木制品的一大特色。
据悉,近年来,尽管受人民币持续升值、木制品出口退税税率下降等因素影响,但温州竹木草制品出口贸易增长仍十分迅速,2007年经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出口的木制品(不包括木制玩具)3701批次,金额5986.7万美元,同比增长11.3%和14.0%,其中出口木家具批次和金额分别增长了26.0%和29.7%。这些出口货物没有一批因检验检疫问题被国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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