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纸一体化出路:市场化“放”生
0收藏0评论
2008-02-18 16:20:09
阅读量:1066分享量:0
当前世界纸和纸板产量中,木材纤维原料的利用达94.7%以上。木材纤维原料是世界制浆造纸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林纸经营一体化"和规模化生产是现代制浆造纸工业的基本特征,也是发展趋势。从我国来看,尽管林地放开被认为是林纸结合的破冰之举,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似乎进展并不顺利,规模也很小。林业和纸业的资本一体化是一种法制规则下的市场交易行为,在现行体制下,实现林纸一体化的交易费用很高,甚至无法交易,根本原因是制度性障碍。林纸一体化的根本问题在林而不在纸。
应该看到,虽然我国可采森林资源不足,但对造纸原料的供给还是充分的。既然供给充分,为什么纸厂不肯用?问题的核心在于林业的产业市场化程度太低。我们过去谈"林纸结合",其实是行政关系上的部门结合,是 "只谈不合"。现在谈林纸一体化,即经营一体化,更深层次地说,是通过产权清晰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合而成的资本一体化。这才是明智的做法。依法放开的出发点是如何调动投资者和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如何推动林业产业化经营。一直以来,由于林地使用权和采伐权分离,业主对所经营的林地没有自主处置权,伤害了造纸企业把造林当做第一车间的积极性。其实农民是最实在的"理性经济人",只要政策、法律适应市场规律,农民种树只会越种越多,绝不会乱砍滥伐。现在提出来林权制度的改革,应该能改变过去的一些影响林纸产业发展的因素。
国际上不乏这样的例子。一些大的纸业集团仅用了10多年时间就发展起大规模、高效率的林纸一体化产业,且随着造纸对木材需求的刺激,林木不但没有越采越少,反而农民种树的热情更高,森林更多,同时,造纸企业的木材自给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1998年,美国国际造纸公司拥有279万公顷的林地面积,木材自给率为34%;巴西大型纸浆厂的木材原料绝大部分来自自己所有的人工林,而且距离工厂只有100至300公里。相对于林业来讲,我国纸业进入市场较早。
上个世纪80年代,纸业的商品交易就已经开始由市场自发调节了,再加上这两年外资和民营资本的高速发展,它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市场化程度又上了个台阶。而林业的市场化脚步才刚迈出。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而不是什么管理模式的转换过程。
过去谈了多年的"林纸结合",主要话题是如何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往往变成一种部门管理权的博弈,因此只谈不合。现在谈林纸一体化,从表象看是林纸的产业化经营,即经营一体化,甚至形象地表述为人工林场是纸厂的第一车间。从本质看则主要是通过产权清晰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合而成的资本一体化。要实施林纸市场化,最终建立一个产权清晰、竞争规范的产业市场经济模式,核心就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现由国家投资为主向外资和民间投资为主转变。清除林业制度性障碍的关键就在于以集体林场的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国有林场的改革,并逐步放开林地使用权的交易,最终过渡到永久性的林地使用权,并可在大范围内依法流转。林业和纸业的资本一体化以及其他形式的"利益"一体化,是一种法治规则下的市场交易行为。
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实现林纸一体化的交易费用很高甚至无法交易,其根本原因是诸多制度性障碍,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和政府对产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制太多,其核心是投融资市场化程度低。所以,首先要着力实现林纸一体化产业的投融资市场化。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林(仅指工业林)纸产业的基本的投资主体--企业产权清晰,基本实现民营化;二是减少政府对林纸产业及其投融资活动的干预和管制,政府逐步从投融资活动中退出;三是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创造自由、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和融资环境。这就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实现林纸一体化所要求的最基础的经济环境。只有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才能有效推进林纸一体化。在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中,如果林纸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就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反过来又加速了其市场化进程,形成良性循环。例如,林业已成为广东投资新热点,从1991年至今,全省私营投资造林总面积达53.3万公顷,投入资金达23亿元,造林户数达54万户,木材和林产品累计收入约76.6亿元,私营林业的发展走在全国的最前面。
可见,市场机会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并得到了不低的回报。值得指出的是广东,由于制定了灵活、宽松的鼓励发展私营林业的政策,创造了较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效果显著。然而,在广东以外的广大地区,目前还很少有私人资本进入林业,主要是存在诸多障碍,阻碍了投融资市场化进程。
应该看到,虽然我国可采森林资源不足,但对造纸原料的供给还是充分的。既然供给充分,为什么纸厂不肯用?问题的核心在于林业的产业市场化程度太低。我们过去谈"林纸结合",其实是行政关系上的部门结合,是 "只谈不合"。现在谈林纸一体化,即经营一体化,更深层次地说,是通过产权清晰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合而成的资本一体化。这才是明智的做法。依法放开的出发点是如何调动投资者和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如何推动林业产业化经营。一直以来,由于林地使用权和采伐权分离,业主对所经营的林地没有自主处置权,伤害了造纸企业把造林当做第一车间的积极性。其实农民是最实在的"理性经济人",只要政策、法律适应市场规律,农民种树只会越种越多,绝不会乱砍滥伐。现在提出来林权制度的改革,应该能改变过去的一些影响林纸产业发展的因素。
国际上不乏这样的例子。一些大的纸业集团仅用了10多年时间就发展起大规模、高效率的林纸一体化产业,且随着造纸对木材需求的刺激,林木不但没有越采越少,反而农民种树的热情更高,森林更多,同时,造纸企业的木材自给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1998年,美国国际造纸公司拥有279万公顷的林地面积,木材自给率为34%;巴西大型纸浆厂的木材原料绝大部分来自自己所有的人工林,而且距离工厂只有100至300公里。相对于林业来讲,我国纸业进入市场较早。
上个世纪80年代,纸业的商品交易就已经开始由市场自发调节了,再加上这两年外资和民营资本的高速发展,它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市场化程度又上了个台阶。而林业的市场化脚步才刚迈出。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而不是什么管理模式的转换过程。
过去谈了多年的"林纸结合",主要话题是如何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往往变成一种部门管理权的博弈,因此只谈不合。现在谈林纸一体化,从表象看是林纸的产业化经营,即经营一体化,甚至形象地表述为人工林场是纸厂的第一车间。从本质看则主要是通过产权清晰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合而成的资本一体化。要实施林纸市场化,最终建立一个产权清晰、竞争规范的产业市场经济模式,核心就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现由国家投资为主向外资和民间投资为主转变。清除林业制度性障碍的关键就在于以集体林场的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国有林场的改革,并逐步放开林地使用权的交易,最终过渡到永久性的林地使用权,并可在大范围内依法流转。林业和纸业的资本一体化以及其他形式的"利益"一体化,是一种法治规则下的市场交易行为。
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实现林纸一体化的交易费用很高甚至无法交易,其根本原因是诸多制度性障碍,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和政府对产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制太多,其核心是投融资市场化程度低。所以,首先要着力实现林纸一体化产业的投融资市场化。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林(仅指工业林)纸产业的基本的投资主体--企业产权清晰,基本实现民营化;二是减少政府对林纸产业及其投融资活动的干预和管制,政府逐步从投融资活动中退出;三是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创造自由、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和融资环境。这就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实现林纸一体化所要求的最基础的经济环境。只有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才能有效推进林纸一体化。在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中,如果林纸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就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反过来又加速了其市场化进程,形成良性循环。例如,林业已成为广东投资新热点,从1991年至今,全省私营投资造林总面积达53.3万公顷,投入资金达23亿元,造林户数达54万户,木材和林产品累计收入约76.6亿元,私营林业的发展走在全国的最前面。
可见,市场机会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并得到了不低的回报。值得指出的是广东,由于制定了灵活、宽松的鼓励发展私营林业的政策,创造了较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效果显著。然而,在广东以外的广大地区,目前还很少有私人资本进入林业,主要是存在诸多障碍,阻碍了投融资市场化进程。

绿家居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绿家居官方微信(greeninhome)
放心买 健康住

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