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成为进口原木和锯材出口指定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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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5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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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林业总局正式批复绥芬河市设立进口原木和加工锯材出口基地。这为该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拓宽了道路。
据悉,国家林业总局日前会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管理办法》,将黑龙江作为试点省份,初步确定原木进口口岸为绥芬河、东宁,锯材出口口岸为大连、绥芬河,核准省内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企业53家,其中锯材加工企业24家,全部位于绥芬河与东宁口岸区及周边森工企业,年加工规模122万平方米,锯材出口企业29家。
据绥芬河市政府调研员张锦河介绍,从2002年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这一政策,将对绥芬河的整体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选定的三个口岸中,只有绥芬河既可进口原木,又可出口锯材,是进出口全方位配套的口岸。
自从我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国内木材市场需求缺口越来越大,进口木材不断增加。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去年我国进口木材达1000万立方米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俄罗斯。而俄产木材又主要从绥芬河口岸进入。目前,该市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进口材集散地之一。平均每天要有7000多立方米的俄产木材经此运往内地。
近年来,随着进口木材数量激增,绥芬河口岸木材加工厂的数量也相应迅速增加。全国各地商家纷纷来到绥芬河投资办厂。目前这里已有大大小小木材加工企业近百家,其主要产品有集成材、刨光材、纸接材、家具、地板块、旋切块、刨切板和木制半成品(普通板方和各种毛料)。
去年该市木材加工量是40万立方米。成为黑龙江省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指定口岸后,绥芬河进口木材加工量将有大幅度提高。统计数字显示,2001年上半年,从绥芬河口岸进口的129.6万立方米俄产木材中,有35.4万立方米落地,占进口木材的27%左右。其中20.3万立方米木材就地加工,约占落地木材总数70%。
另外,可进可出的优惠政策将吸引更多国内加工企业到绥芬河安家落户。木材加工企业的规模也会由小到大,从简单粗放型经营向集约规模化发展。作为全市工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柱,木材加工业的迅速成长壮大,将带动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对培植新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都将产生极大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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