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鹰行动”收获多多 59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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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4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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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去年底开展为期10天的“猎鹰行动”取得了辉煌战果:在此次活动中,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4147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59起,收缴活体野生动物62万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65205公斤,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4000余人。
近年来,由于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不法分子猎捕、杀害、走私、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的宾馆、饭店、酒楼、市场成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场所。同时,不法分子作案方式更加隐蔽、多样,反侦察手段更为狡诈,中国木业国际网提供,致使破坏野生动物的大要案件层出不穷,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针对大中城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严重情况,结合全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严峻形势,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于2001年11月21日零时至12月1日24时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代号为“猎鹰行动”。
在这次行动中,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协同作战,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酒楼、市场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国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和其他执法人员近10万人次,清查宾馆、饭店、酒楼、2.7万余家,清理市场6000余个,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4147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59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4000余人,收缴活体野生动物62万只(头),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261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65205公斤。
在此次行动中,59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要案件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广东省侦破了广东汇煌有限公司非法倒卖10吨大象皮案件;罗定市伟业酒店非法收购穿山甲、巨蜥案件;肇庆市以查获的非法运输巨蜥案件为突破口,铲除了佛山市、三水市一些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窝点。云南省侦破了藏民江捅平措等人走私、非法倒卖虎皮、豹皮、水獭皮案件,越南籍公民走私巨蜥、蜂猴、凹甲陆龟案件,何四潭等人走私虎皮、虎骨、豹皮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两次派出专案组深入东兴市、钦州市直接查处和指挥查处4起特大刑事案件,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80多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82只。陕西省侦破了倒卖熊掌的特大案件。浙江省侦破了两起倒卖虎皮、虎肉特大案件。四川省、重庆市侦破了倒卖大熊猫皮案件。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士指出,这次行动表明:只有坚持平时的执法活动与严打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才能形成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所以,必须在平时的执法活动中准确把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规律,适时组织严打集中统一行动,才能始终保持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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