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1起大检查 对不合格建材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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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4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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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于最近发出《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配合国家自7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据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邓真明高级工程师透露,7月1日起,建设部门将联合质检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不合规的要坚决处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不进行检验的责令停业整顿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这次检查的主要执行单位,站长邓真明对本报记者表示,大家对10项标准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正处于学习阶段。他认为,作为建筑施工单位,为了把辐射降到最低,要注意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其中几点尤其值得关注:在开工之前,一定要完成对氡气的探测,对浓度超过规定的地基基础应采取防氡工程措施;最主要的是对进场的人造板、涂料、胶粘剂等种种建筑、装饰材料严格把关,进场的建材要取得供货单位提供的抽样检验合格证书。当工程中的天然花岗岩总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时,无论有无供货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均必须进行现场检测;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对室内氡、甲醛、苯、氨等五种检测,并和土壤中的氡浓度检测报告等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邓真明还称,国家鼓励发展商等房屋装饰好了才出售,但目前大多数是居民买了毛坯房,自己请人装修,如果对安全不放心,也可让合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房内建材的辐射。
据广州市建委建管处的杨丽科长介绍,不按规定对有关建筑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进场检验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三家检测单位
杨丽向记者透露,此次对辐射的检验,广州市建委推荐了三家检测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氡含量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验);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土壤氡含量检测、材料进场检验、室内空气污染物检验);国家建材测试中心装修材料与室内环境污染广东站(土壤氡含量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验)。推荐以上三者是因为他们的资格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都比较齐全。而邓真明认为,其实一些研究所、检验机构也具备某些检测功能,但不如前三者全面、权威。他不排除以后增加检测机构的可能,因为这方面的权威检测机构太少了,我国今年4月才在郑州成立了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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