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造板近半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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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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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抽查表明,有些产品甲醛释放量偏高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昨日对外正式公布了2004年第三季度全省人造板产品定期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232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率达48.3%,人造板总体质量不尽理想。
云南省质监局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泉州、漳州、福州、莆田等地人造板企业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杉木集成板)、实木地板、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实木复合地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浸渍纸饰面人造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材(编)胶合板、竹地板、薄型硬质纤维板等进行了定期检验抽查。
云南省质监局有关人士指出,有些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偏高,人们在使用这些产品装修时,产品会释放甲醛,从而对人的眼、鼻、喉、皮肤产生明显的刺激作用,有的会导致人甲醛慢性中毒、消化系统障碍、视力模糊、手神经兴奋麻痹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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