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林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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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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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 许多国家一味注重经济发展, 忽视了森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而过度采伐天然林, 从而导致现在面临环境危机。但缅甸却与众不同。缅甸林地面积3240万公顷, 约占国土面积的50%。天然林是缅甸最重要的资源,可以保护环境和维持生物多样性, 一旦破坏无法恢复。因此, 国家不惜牺牲经济利益而优先对天然林加以保护。
森林的永续利用
在缅甸, 森林的永续利用历史悠久, 可追溯到1856年。森林的永续利用基于择伐体系, 该体系规定采伐林木的最小树干围长。因此, 森林的采伐量(年均可采伐量)取决于可采伐林木数量。国家依据林业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确定森林年均可采伐量, 林业部门对每个林区的所有树种都要进行调查和记录, 并对可采伐的林木进行标记, 只有被标记的林木才能在林业部门的监督下采伐。另外, 木材运输也必须经林业部门批准。
择伐体系
在择伐体系下, 林业部门规定在采伐序列中轮伐周期为30年, 每个采伐序列都要提供可采伐树种的最小树干围长、年均可采伐量等齐全的方案。柚木是缅甸最重要的树种, 其最小采伐树干围长为2.29米, 非柚木阔叶树为1.83米 (测量高度为1.37米)。一般来说, 柚木三年进行一次测量和采伐, 非柚木阔叶树一年进行一次。在这种体系下, 柚木的年均采伐量为35万吨, 非柚木阔叶树为13万吨。
择伐体系的主要特征是在测量期间同时进行森林抚育。对于柚木而言,树干围长大于1.22米的剩余林木都要进行测量, 对于非柚木, 测量树干围长大于1.53米的剩余林木,这些测量数据是确定下一轮伐期年均可采伐量的基础。
缅甸的森林抚育包括卫生伐和促进伐, 即砍伐影响柚木及其它经济树种生长的无价值竞争林木和枝条, 减小林分郁闭度, 为林木生长提供额外空间及促进地被植物的繁衍,过于密集的柚木林分在一个轮伐周期(30年)内要进行两次疏伐。 基于这种森林永续利用方式, 在大约132年的时间里, 国家共采伐柚木约3366万吨, 被保护的森林至今仍保持着天然林的状态。
人工林
缅甸早在18世纪50年代末期就已营建了人工林, 但比重很小。随着乱砍滥伐、毁林耕田、非法砍伐薪材等行为日益严重, 林业部无奈只得从1963年起大面积营造人工林,这不仅可以增加商业用和工业用林面积, 而且可以保护环境、 维持生态平衡、恢复已退化的林地。1992年国家对旧的森林法进行了修改,为建立村社人工林、工业人工林、环境保护人工林、地方用材人工林、农村薪炭人工林提供了机会。修改后的森林法规定, 经政府批准,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与国家合资共同营造上述人工林, 允许国内外公司与国家合资发展自己的工业原料供应林。
自1970年起, 林业部实施一个每年营造3.3万公顷人工林的计划, 到1992年造林面积已达到40万公顷。而且, 林业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造林运动, 鼓励全民参与,每年七月的植树月现已扩大到整个季风季节。自1977-1978年度起, 造林所需苗木国家免费分送, 首次分送的苗木为每年450万棵, 现在已增加到每年1100 万棵。
缅甸中部平原由实皆、曼德勒、马圭三省组成, 由于西南季风受到若开山脉的阻挡, 此地形成缅甸的干旱地带。另外, 几百年来由于当地人口增长对森林的破坏, 这一地区实际上已半荒漠化。荒漠化带来的危害使国家和人民认识到森林的重要性, 于是林业部又发起一次大规模的绿化运动, 三年内共造林2.07万公顷。
森林保护委员会
缅甸森林覆盖广阔, 林业部对森林的有效控制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有效地贯彻森林经营管理、保护和发展条例及解决土地利用冲突等, 1992年起全国上下, 从国家到乡镇都相继成立了森林保护委员会,对森林经营管理、保护、 采伐等诸方面进行监督, 辅助林业部完成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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