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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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3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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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积极探索,寻找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项目带动大发展
去年,在西藏召开的全国林业行业对口援藏西藏林业行业的援藏工作会议上,确定“十五”期间计划投资19.2亿元。另外,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总投资为5.6亿元;去年年底,经国家批准的“十五”西藏退耕还林50万亩,荒山造林50万亩,总投资为11亿元;拉萨市及周边地区,规划投资十年6.8亿元(未批准立项),现每年实际投入2000—2500万元;自然保护区,已批准立项的投资4000万元,下一步,还可争取2亿元的投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近期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财政部协商,从明年起给西藏安排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林地面积为276万公顷(再加上三县天保区的林地面积约占西藏林地面积的60%),每年投资可达两个亿,到2010年时,总投资可达16个亿;西藏种苗工程,“十五”期间国家已批准投资6000万元,后三年还可争取4000万元,共计达1个亿。以上项目,10年内共计投资可达40多个亿。其中,直接使农牧民群众受益的可达26个亿,十年中,平均每个农牧民群众人均增收1423元:年人均收入可增加142元。
二、森林生态旅游
西藏林业生态旅游可归纳为四个方面,即:1、藏东南森林—峡谷—冰川—雪山的观光探险旅游;2、藏北羌塘高原风光和野生动物观赏旅游;3、藏南雅江中游冬季观鸟(鹤、雁、鸭)旅游;4、登山、探险、游湖、漂流和野生动物的国际狩猎、野生植物花卉的观赏旅游。按2000年进入西藏旅游人数约61万人(次)的70—80%为生态观光人数估算,生态环境的社会经济产值可达21.75亿元。
三、林下资源培育及开发
1、开发野生动物资源
西藏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经2000年全国普查结果表明,西藏地区大中型野生动物的储量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其中数量在5万只以上的鸟、兽达10多种。可直接利用的如:野牦牛、藏野驴、藏原羚、岩羊、斑头雁、藏马鸡、藏雪鸡等以及旱獭、野兔和其它药用、经济动物,每年可直接增加的产值可达1600多万元。此外,潜在的价值中开展藏羚羊等动物野外活体取绒前景更为广阔。目前,因超载需淘汰的藏野驴约为2万匹,直接价值1600万元。
2、经济林木及林下植物开发
通过老果园改造、发展庭园经济林和新建经济林基地,大力发展核桃、花椒等干果。合理开发利用虫草、天麻、贝母、松茸、红景天、胡黄连等林下资源,据初步统计每年有8亿元的产值,经过对林下资源的培育、加工等方式,力争到2010年年产值翻一番,达到16亿元。
3、提高木材利用率及精深加工
目前,国家下达的限额采伐指标为15万立方米,木材利用率只有30%,经过几年努力后,木材利用率提高10%,每年可增加产值1500万元。现木材精深加工的产品(按原木计算)只有3万立方米,经过两、三年努力后,木材精深加工再增加3万立方米,年产值可增加1.2亿元。
4、扶持龙头森工企业
对有木材精深加工能力的森工企业,如:万通、昌都林场、优富木业、助邦等一批森工企业和左贡县的红葡萄酒厂、芒康县的松茸加工厂等一批加工企业,在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发展种苗事业
根据国家对西藏安排的生态工程任务及实际所需的苗木,每年的需求为5500万株(按每年造林50万亩计算),目前实际年产苗木2000万株,缺口达3500万株,通过种苗工程的实施,三年后,所需苗木基本自给,在苗木生产上每年可增加产值约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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