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家居
放心买 健康住
 政策法规 资讯详情
浙江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2002-09-17 06:00:00 阅读 1507次 分享 0次
目前,浙江省木材运输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公路“三乱”治理工作有所松懈,执法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导致乱查乱罚等“三乱”现象有所抬头;二是有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木检执法人员管理不严,有些木检站木检执法人员受贿放车等违纪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有的地方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编制经费长期得不到解决,少数县(市)林业部门给木检站下达罚没款指标,并同执法人员的奖金福利相挂钩。上述问题如果不引起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势必对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和全省的林业执法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管理,确保实现浙江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浙江省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端正木检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必须高度重视当前木检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牢固树立木检执法为群众服务、为保护森林资源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既要做到严格执法,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同时又要改进和完善执法管理,优化木检执法环境,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坚决纠正那种只管执法、不讲服务,只重罚款、不讲情理,只顾眼前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忽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错误倾向。 二、规范检查执法行为 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木材运输检查,除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松香运输证、野生动植物运输证以外,不得检查其他票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在运输检查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查处: 1、除数量、有效期之外,其他栏目由于签证人员明显笔误造成不规范的运输证(但所有栏目不得涂改); 2、县外起运的木材超过有效期限2个小时以内的(无重复使用运输证可能); 3、用于家庭装修的人造板总量100张(其中细木工板50张)以内、木竹地板总量80平方米以内的; 4、用于家庭自用的成套家具成品(含旧家具),实际材积2立方米以内的; 5、运输皮沙发、布艺沙发的; 6、木材品种、规格基本相符,其实际运输木材数量少于运输证所准运数量的。 三、强化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纠风等部门,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木材运输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省林业局将向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颁发《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督查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林业局将责令该木检站(巡查大队)停止检查,整改3个月,缴销直接责任人的木材检(巡)查证,并在全省通报: 1、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为其他组织和单位(包括林业系统的其他单位)代行检查收费,或允许其他组织和单位进行搭车检查、收费的; 2、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实施检查处罚或擅自增加查验和执罚项目的; 3、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和木检人员下达罚没款指标或者将罚没款收入同木检人员奖金、福利相挂钩的; 4、巡查大队(人员)擅自上国省道检查的; 5、木材检查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情节恶劣的; 6、木材检查人员索贿、受贿或者私自放车的; 7、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情节严重的; 8、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发生其他“三乱”行为的; 9、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影响较大,或者年办错案件在三次以上的。 若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影响较大,或者经停检整改后未取得明显效果的,省林业局将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该木检站或巡查大队,并督促追究直接责任人与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切实解决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的编制经费问题 木材检查站是根据《森林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由于受各方面的限制,木材检查站的人员编制长期得不到解决,业务经费开支无正常固定渠道,严重地制约了木材运输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领导,借当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契机,努力解决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的编制、经费问题。要改善木检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稳定林业执法队伍。对长期不能落实解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木材检查站和木材运输巡查大队,省林业局将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五、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木检队伍的执法水平 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相对较大的行政权力以及同钱、财、物联系密切等特点,执法人员思想观念稍有偏差,就容易犯错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这些特点,分析研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财物管理、廉政建设、奖惩等有关制度,采取集中培训、短期轮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木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文章打赏

请长按二维码,根据您的个人意愿进行打赏~

发表评论

发布

用户登录

放心买 健康住

政策法规

浙江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0收藏0评论
2002-09-17 06:00:00  

阅读量:1507分享量:0

目前,浙江省木材运输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公路“三乱”治理工作有所松懈,执法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导致乱查乱罚等“三乱”现象有所抬头;二是有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木检执法人员管理不严,有些木检站木检执法人员受贿放车等违纪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有的地方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编制经费长期得不到解决,少数县(市)林业部门给木检站下达罚没款指标,并同执法人员的奖金福利相挂钩。上述问题如果不引起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势必对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和全省的林业执法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管理,确保实现浙江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浙江省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端正木检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必须高度重视当前木检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牢固树立木检执法为群众服务、为保护森林资源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既要做到严格执法,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同时又要改进和完善执法管理,优化木检执法环境,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坚决纠正那种只管执法、不讲服务,只重罚款、不讲情理,只顾眼前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忽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错误倾向。 二、规范检查执法行为 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木材运输检查,除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松香运输证、野生动植物运输证以外,不得检查其他票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在运输检查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查处: 1、除数量、有效期之外,其他栏目由于签证人员明显笔误造成不规范的运输证(但所有栏目不得涂改); 2、县外起运的木材超过有效期限2个小时以内的(无重复使用运输证可能); 3、用于家庭装修的人造板总量100张(其中细木工板50张)以内、木竹地板总量80平方米以内的; 4、用于家庭自用的成套家具成品(含旧家具),实际材积2立方米以内的; 5、运输皮沙发、布艺沙发的; 6、木材品种、规格基本相符,其实际运输木材数量少于运输证所准运数量的。 三、强化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纠风等部门,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木材运输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省林业局将向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颁发《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督查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林业局将责令该木检站(巡查大队)停止检查,整改3个月,缴销直接责任人的木材检(巡)查证,并在全省通报: 1、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为其他组织和单位(包括林业系统的其他单位)代行检查收费,或允许其他组织和单位进行搭车检查、收费的; 2、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实施检查处罚或擅自增加查验和执罚项目的; 3、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和木检人员下达罚没款指标或者将罚没款收入同木检人员奖金、福利相挂钩的; 4、巡查大队(人员)擅自上国省道检查的; 5、木材检查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情节恶劣的; 6、木材检查人员索贿、受贿或者私自放车的; 7、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情节严重的; 8、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发生其他“三乱”行为的; 9、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影响较大,或者年办错案件在三次以上的。 若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影响较大,或者经停检整改后未取得明显效果的,省林业局将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该木检站或巡查大队,并督促追究直接责任人与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切实解决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的编制经费问题 木材检查站是根据《森林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由于受各方面的限制,木材检查站的人员编制长期得不到解决,业务经费开支无正常固定渠道,严重地制约了木材运输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领导,借当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契机,努力解决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的编制、经费问题。要改善木检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稳定林业执法队伍。对长期不能落实解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木材检查站和木材运输巡查大队,省林业局将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五、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木检队伍的执法水平 木材运输检查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相对较大的行政权力以及同钱、财、物联系密切等特点,执法人员思想观念稍有偏差,就容易犯错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这些特点,分析研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财物管理、廉政建设、奖惩等有关制度,采取集中培训、短期轮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木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责任编辑:宋健
我爱看图 推荐视频

绿家居-公开课|齐家网COO 毛新勇:口碑为王的时代到来 没有口碑不要扯互联网家装

绿家居-公开课|实创装饰董事长 孙威:把家装做到完美的关键

绿家居-公开课|我爱我家董事长 马自强:互联网家装消费升级 打造品质整装生活

绿家居-公开课| 乐豪斯董事长 周新:效率和交付 整装时代的核心

绿家居-公开课|尚层装饰董事长 林云松:专注别墅家装 只服务一个客户群体 

绿家居-公开课|东箭完整家居CEO 谢雨:协同组合打通供应链和需求链

绿家居-公开课|业之峰董事长 张钧:让天下没有装不起的房子

绿家居-公开课|土巴兔联合创始人 谢树英:依托平台实现技术赋能 打造十万“新装企” 

绿家居-公开课|PINGO国际总裁 杨耀祖:不可复制的生意不做

绿家居-公开课|奥普执行总裁 吴兴杰:设计即品牌 奥普为爱设计

0条评论

用户登录

账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