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家具质量抽查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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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0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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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净化家具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2000年一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根据OB/T1951.1-4标准,对市售木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重点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和重庆等4省市25家商业企业经销的91种家具产品,合格52种,抽样合格率为57.1%。其中,木制卧房家具53种,合格24种,抽样合格率45.3%;木制书柜14种,合格9种,抽样合格率64.3%;木制装饰柜19种,合格17种,抽样合格率89.5%;餐桌椅5种,合格2种,抽样合格率40%。抽查结果表明,北京巨卓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木制卧房家具,美时集团东莞富和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时”牌木制书柜和深圳大豪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RIC”牌木制卧房家具抽检项目全部合格,产品质量较好。
大型商业企业经营规范,管理制度较完善,产品质量把关严格。抽查的11家大型企业经销的40种样品,合格31种,抽样合格率为77.5%,如北京东方家园精品家具建材装饰市场,北京三优城外诚家具商场和上海吉盛伟邦家具装饰博览中心所经销的木制柜、木制装饰柜和餐桌椅,本次抽查全部合格。抽查的14家中小型商业企业的51种样品,合格21种,抽样合格率为41.2%。
本次抽样暴露的主要质量问题:
1)木制家具表面涂层理化性能:包括涂层附着力、涂层耐干热和耐湿热和耐酸碱、耐冷热温差等。本次抽查的91种木制家具中,有29种涂层理化性能未达标。
2)外观质量:包括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用料、木工和涂饰要求等。本次抽查的91种木家具,有29种不合格,其中21种为人造板部件未经过封边处理,7种为表面饰面脱胶或鼓泡,有1种为木材含水率超标。
3)家具主要尺寸。本次抽查的53种木制卧房家具,有21种属A类不合格项目。
本次抽查合格率比1998年一季度抽查合格率63。5%低6个百分点。为此,各生产企业要在不断改进家具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尽快解决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摘自《木材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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