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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发展节约、高效、循环利用资源的项目和产品,淘汰高消耗、低效益或高污染的初级加工产品,加快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近日福建省林业厅、省发改委和省经贸委联合出台了《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及《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目录》。
《导则》规定,今后福建省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必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产业。从今年开始,福建将林产加工业分为鼓励、限制、淘汰3个大类:鼓励发展杉木等木材精深加工、终端产品,以人造板为主要原料的精深加工、终端产品,以杉木、松木和速生树种为主的“三剩物”、废弃物的综合高效利用等7大项34小项;限制除进口材外以阔叶树种为主要原料的林产加工项目、松脂初加工项目等3大项11小项;淘汰年产值在1万吨以下的纸板生产,分布在山边、林边的小型木质加工企业以及一次性木筷、木碗的生产等2大项11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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